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两人正抱痛哭,外捧砚的声气:老安人,娘,不好了,姑爷那里传来话,县里不许娘,必要必要必要依律,是得咱家安人。

且这等私事,从来是民不举、官不究,就算拖延二三年,无人首告,又或官府无人作梗,拖也就拖了。程家上都打了,县令那里家中公得了二万银,程家qíng形又实可悯,断无为难之理。

林老安人亦哭:你现知了,可不敢再犯拧了

原来这县令之裁判也有依据,程老太公死,既无亲也无嗣,养也无有一个。程家亲族早寻不着了,只得一个女儿素,她不承业,谁来承业?且程谦与程老太公改了契书,十五年换作十年,不消三、四年光景,秀英便要与夫归宗,算不得程家人,何必再要她来主?

秀英便问:怎地变卦了?

作者有话要说:[1]关于继承法,中古的继承所谓在室女得之二分之一,是有前提的,即这家没有亲只有养、嗣等,或是遗腹,即,女要继承遗产,必须是特殊qíng况,否则是没有继承权的。有亲在,与在室女留嫁资,但是不分家产,嫁的女儿也没有继承权。所谓遗产,其实是嫁妆钱,也不是继承所得。当然,如果是无而有养,照法理人qíng,就能多分一,嫁女可能也能得一些,但是这些并不是必须执行的规定。事实上,女儿没有继承权,其所得财产是以嫁妆形式现的,并不是遗产。相对的,男如果未婚,于聘财之外,再与兄弟平分家产。网络上传的宋代分遗产方法,即在室女得四分之三,养得四分之一,与承父分、养与亲生同的原则相违背。宋代案例分析也不是这样判的。有兴趣的同学可以看一篇论文。至于法律规定,宋沿唐制,虽然有自己的宋刑统,但是总还是沿袭唐代,司法考试似乎有四分之三这个考,但是某没看到这个说法引用的第一手资料。中国古代虽然有法律,但是与英法系相似的一是有判例法,同时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也很大法理不外人qíng。这就会造成事实上的,女儿能够分得分遗产,像是有继承权。实际上有继承权的是无(亲、养、嗣)状态的女儿与赘婿,有状态的女儿女婿,所能分得财产,一看法律,二看是否赘,还有遗嘱等,并要看官员判词。同时不能违背父死继的大原则,养、嗣,在礼法上是同亲的,即通常qíng况,女还是没有继承权,能分多少,看遗嘱、判官,还有嗣人品。对于程家来说,有个嗣,看似不错,但是,对于秀英、素等人来说,财产不如现在得的多,如果嗣人品不好,可能还没现在过得好。以上,迎讨论~[2]和用,是中国古代的哲学的一对范畴。详qíng可百度,懒得百度的同学如果还记得中学历史课本,应该记得清末开始提倡的中学为,西学为用,会这句话,就知用是神了。

捧砚:正与主簿、里正说话哩,打发小的先来回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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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老安人一想素那嘤嘤哭泣的样儿,便觉发闷,一气险些便提不上来。秀英与林老安人恰是同样心思,一家上四代女,实谈不上甚谋夺家私,然素之禀xing,如何能令人放心叫她主?

林老安人与秀英计无所,只得,待程谦回家,再作商议。

第30章 女

林老安人:你姑爷呢?

程家想得极好,秀英总能上三、四年主。界时玉也近十岁,多少能晓些事了,又或者秀英可与程谦生个儿来,归了程家,程家也算是有后了。到时候哪怕是林老安人随程老太公去了,程家也算稳了来。就算改了素主,也不过再多费一回时,秀英夫妇已另立了,然则孩年幼,法理不外人qíng,总须亲生父母照看。

秀英这一、二月遭逢大变,许多人安她,也有劝诫她的,左右不过与她越亲近,说得越直白。她亦不是一味蛮gān,总是掌了数年家的人,偶尔也有反思,旁事皆不用她,只来回想这一、二月的大事儿。翻来覆去,只想:当时要是没有那么一儿,孩现在都能生来了。抑或是,孩要还在,太公也不会去了。

林老安人与秀英止住了哭,惶惶相对,甚?要素?林老安人慌了:这是又怎地了?那个烂泥糊不上墙的,她,错不见全家叫她卖了都不觉哩!

捧砚:小的也不知端底,只听说县令不许哩,必要律。

谦约里正等往衙里去,林老安人自与秀英说话,将将起个话儿,:你如今亏也吃了、苦也受了,孙女究竟是甚样儿,你也该看清了,可不敢再胡闹!那是你丈夫哩,样样来得,你再这般,仔细他真个与人跑了!

不免带上自责,也气不起来,只怨自己冲动。听林老安人这般说,悔恨jiāo加:左右是我的错,不然太公也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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